▲人妻外遇被破門抓姦,老公提離婚訴訟。(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指控,妻子與另一名男子阿宏(化名)長期搞婚外情,他更曾破門目睹妻子與阿宏衣衫不整躺在摩鐵內,此外,妻子甚至還打電話向大姨子譏笑他的性能力,讓他覺得相當受傷,決定提出離婚訴訟。一審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准離婚,但人妻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可上訴。
人夫表示,與妻子1992年結婚,育有一女,孰料,妻子婚後竟與阿宏長年維持不倫關係。2016年10月31日人夫開車跟蹤妻子,發現妻子與阿宏竟到新竹一間摩鐵開房間,氣得他撂人破門抓姦,目擊2人躺在床上,阿宏全身赤裸,妻子則衣著單薄,2人事後向他道歉賠償,並簽立和解筆錄。
除此之外,人夫指出,妻子還曾打電話給大姨子表示,「他碰我但我不喜歡他碰我,反正我就不喜歡他碰我啦,因為我和阿宏很好,這是一點,再來我本來就不愛他」、「他想離婚我也想跟他離。但是錢的事情,抱歉!我沒那麼容易放過你」、「他早洩的事情我就把他檯面化。一個男人被女人說早洩基本上這對男女就不用幹下去了。...他自己心裡的心結應該也會讓他硬不起來吧。他這樣在我面前應該硬不起來了吧」,讓他忍無可忍,決定提出離婚。
人妻辯稱,跟阿宏是朋友關係,當時會同住一間摩鐵是為了省錢,且當時雙方已達成和解,代表丈夫已經原諒她了,且這件事情都已經過去3年多了,與姊姊的對話也只是一時氣憤,才會出言嘲諷,此外,她婚後盡心照顧家庭,丈夫多年來老是責怪她沒有生兒子,2015年起又陸續跟3名女性外遇,老公還曾為此簽立和解書,且2人分居2年期間仍一起與女兒聚餐、旅遊,不是不能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就算婚姻產生裂痕,也是老公不顧家庭、外遇在先導致的,認為老公提離婚沒有理由。
台北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准2人離婚,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人妻與人夫確實曾各自出軌,都造成夫妻的情感裂痕,雙方婚姻確實難以繼續維持,原審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快訊/國1台南仁德段小貨車撞護欄!他噴飛車外「破頭慘死」…駕駛重傷困車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