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執法港警需「品格審查」 保安局長:要對付善於隱藏的高手

▲香港示威者在旺角堵路,港警隨後前來驅趕。(圖/路透社)

▲港警將成立新機構執行港區國安法。(圖/路透社)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日前對外透露,港警將成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李家超今(14日)在電視節目上提到,這個警隊新設立的部門成員要通過品格審查,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遵守保密原則、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當局的要求等三大要件,「新設機構要對付的對手可能非常聰明,是高手,擅於隱藏行動。」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央視專訪。(圖/翻攝央視)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圖/翻攝央視)

《香港01》報導,李家超表示,執法不一定是在條例生效首日即作拘捕行動,新設機構是為了履行法律責任,這也是全國人大決定的一部分。他提到,新成立的隊伍日後要專業化,才能提升部門效益,同時亦會安排相關法律專家提供支援,「其他紀律部隊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幫忙,因為不同部隊都有各自的反恐經驗,但總體都是以警隊為主力。」

▲▼香港警察。(圖/路透)

▲執行港區國安法的新部門警員得符合品格審查三大要件。(圖/路透)

此前,李家超10日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曾透露,港警將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負責收集情報、調查和培訓人員,這一部門會由警務處長鄧炳強指揮,此外,警隊也同時展開成立新部門的前期工作,包括審視資源調撥、人力及輔助設備等。

對於這批專責隊伍的實際人力運用,李家超表示,成員要有很強的分析力、洞察力,也要通過品格審查,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遵守保密原則、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當局的要求等。

李家超強調,「新設機構要對付的對手可能非常聰明,是高手,擅於隱藏行動。」至於港警的新部門會如何與大陸有關機構合作,李家超沒有明說,但他提到,港警在執行新法律時,「會和現在一樣,與內地警方分享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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