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國內出現戀童惡狼!一名38歲的李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誘姦年僅11歲的女童樂樂(化名),甚至趁樂樂父母不在家,侵門踏戶與她發生性關係,就連樂樂父母發現後報警,惡狼仍不斷糾纏,還把她帶到醫院的廁所、住家頂樓及樓梯間發生多次性行為。樂樂的父母既憤怒又無奈,痛批台灣的司法存在空窗期,呼籲檢警盡快逮捕惡狼,別讓他們生活在恐懼中。
6月5日,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針對一起國小女童遭性侵案召開偵查庭,傳喚女童母親說明,她指控一名38歲、有戀童癖的李姓男子,誘姦她11歲的女兒樂樂,因李男是透過網路「獵童」,檢警正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的女童受害。
樂樂的媽媽無奈地說:「我們報案之後,他還一直試圖要找樂樂,甚至用臉書加樂樂好友,並公告他們在交往,造成樂樂更大的心理壓力,導致樂樂出現自殘的行為。」
即便如此,李男依舊在樂樂的住家以及學校附近徘徊。樂樂的爸媽告訴本刊,這段期間至少打了7、8通電話向警方求助,不過警方總是說他們也沒辦法,必須按照程序走,甚至反問李男有沒有做出傷害人的行為?若是沒有,他們也無法處置,這些話聽在樂樂家人耳裡相當難受,認為是推託之詞。樂樂的爸媽說:「那個男的就是不怕,我們報警之後還是一直來,感覺就是要把我們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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