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紗窗闖香閨!貨車司機偷「金飾+現金10萬」辯勘查作物 夾鏈袋指紋秒打臉

▲▼房間,窗外,窗。(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割破紗窗闖民宅行竊,得手金飾與現金,結果卻因夾鏈袋上面留有指紋,遭到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貨車男司機去年11月間以割破紗窗的方式,闖入許姓女子、何姓女子合住的住處,得手16樣金飾,以及現金9萬9450元,2人返家後發現紗窗被破壞,才驚覺財物遭竊。日前台中地院審理結果出爐,陳男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28日,陳男割破許女、何女的住家紗窗,直接闖入2人的房間,僅花費51分鐘,將許女的現金7萬3000 元、金戒指3枚、金手鍊1條、金墜子9條、金牌金項鍊2條、金項鍊1條,及何女的現金新台幣2萬元、美金150元(台幣4450元)、越南幣1袋(台幣2000元)全部帶走,共得手16樣金飾、現金9萬9450元。

許女、何女報案後,警方於其中一個夾鏈袋上採得一枚指紋,並調閱週邊監視器,比對後確認是陳男,因此通知他到案說明;對此,陳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前往大肚區沙田路附近「勘查農作物」,還提到如果一次失竊那麼多東西,為何現場僅採到他一枚指紋。

法官詢問陳男有無兼職、從事塑膠袋、夾鏈袋等工作,陳男表示沒有,另外就現場採得「指紋」證據,很難想像有人將陳男碰觸過的夾鏈袋,刻意拿進許女、何女家中,加上監視器曾拍到陳男出沒案發地點,除了闖屋行竊外,無其他可能性;台中地院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陳男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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