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的女兒快遞含藥用大麻二酚的「大麻油」回台遭查辦後不起訴。上圖為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60多歲婦人因罹患神經系統疾病,醫師開了含有大麻二酚的處方藥讓婦人舒緩,婦人女兒看著母親受苦,2年前留學美國時,快遞2瓶共100多公克的「大麻油」回台灣,結果被海關查獲,根據包裹上收件資訊,把婦人依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運輸二級毒品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婦人並無運毒犯意,15日處分不起訴。
大麻二酚(CBD)是大麻所含400多種化學物質中的其中1種,在國外已陸續有實驗證實對癲癇、帕金森氏症和部分精神疾病具有舒緩效果,美國聯邦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在2018年首度批准從大麻植物提煉的大麻二酚藥物上市,用來治療罕見嚴重兒童癲癇症。
▲美國FDA已經批准從大麻植物提煉大麻二酚藥品上市,用來治療罕見嚴重兒童癲癇症。(圖為資料照/達志影像/美聯社)
本件遭移送的婦人,因罹患神經系統疾病多年,長期到精神科診所就醫,醫師開立的處方用藥,就包含大麻二酚,2018年間,婦人的女兒到美國留學時,看到店家光明正大地販售含大麻二酚的大麻油,就買了寄回家裡給媽媽。
機場海關人員抽查發現2小罐、連瓶身共重100多公克的可疑液體,送驗發現是大麻萃取物,調查局收案後,通知收件人到案,婦人的丈夫代為前往說明妻子病情,並稱這2罐大麻油是女兒要寄給媽媽盡孝的,絕非運毒,仍被依法送辦。
▲衛福部表示,大麻屬於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僅其中成分大麻二酚具有可能醫療用途,民眾可持處方申請專案進口。(圖/Pixabay)
檢察官調閱婦人就診病歷,發現醫師處方箋中,確實有開立大麻二酚藥品,用於舒緩婦人的病症,而女兒寄來的大麻油內也含有相同成分,包裹上也直接寫著婦人的名字、住址,毫無掩飾,主觀上應該只是寄「藥」,並非運毒,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婦人。
針對大麻二酚在台合法性問題,衛福部今年5月回應民眾提案「開放醫療用大麻」時表示,大麻素製劑因所含成分不同,有不同管理規定。如僅以大麻二酚(CBD)為成分者,不屬於管制藥品。目前國內未核准任何含大麻二酚成分之品,若民眾經醫師診斷評估後開立此類藥品處方,可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申請自用專案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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