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拆除後,現場遺留的磚塊、木材等雜物。(圖/沈男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沈姓男子,2012年與好友購買位於南區一處老舊公寓的其中4戶,重新裝修後將其出租,直至2017年北部陸續發生因公寓違建導致失火,沈男心生警惕,遊說附近住戶一起將防火巷等違建拆除,未料遭到拒絕,甚至被反告偽造文書、背信等10多條民事、刑案,經纏訟2年,花費裁判費、勘驗費近70萬元終獲判勝訴,防火巷違建鐵皮也於5月間拆除完畢。
遲來的正義得來不易,纏訟期間沈男父親剛好離世,沈男一邊服喪、一邊挨告,正處人生低潮,但他說:「雖然覺得可怕,我父親生前教我,對的事不要怕,老天會保佑!真的很準」,耗費心力的2年最終獲得勝訴,防火巷違建鐵皮也得以拆除,安全更上一層樓,讓他放下心中一塊大石。
▲▼ 沈男發現防火巷均蓋滿違建鐵皮,若發生火災將不堪設想。
沈男(37歲)2012年間,與好友購入台中市南區一處屋齡30多年的老舊公寓其中4戶,購買時屋況悽慘,包括屋頂漏水、常斷電、水塔10多年沒清洗也無消防設施,但當時他們認為只要好好整修,就可入住或出租,幾個好友住在一起也好照應。後來,沈將房子整理好後出租。
直至2017年,北部陸續發生多起因公寓違建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沈男心生警惕再次巡視公寓周遭環境,走到頂樓後發現,整條防火巷全都被違建鐵皮蓋滿,多用於廚房用途,若有某戶用火不慎,社區住戶安危堪憂,且屋主也難逃法律責任。
驚覺事關人命,沈男與好友原想調閱整棟建築的峻工圖,若有風險則須排除,但因憂關公共事務,只有成立管委會才能申請,沈男等人遂成立管委會,幫社區申請補助及購買公共保險、裝置逃生燈、監視器及簡易消防。由於上述手續及設備均須費用,沈男向周遭屋主遊說每戶繳交公基金及每月600元管理費,孰料雙方不但未能談妥,沈男甚至一口氣被告了背信、偽造文書、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10多條民事、刑案。
沈為了其他居民的安全,不得不硬著頭皮步入法庭,他說:「除了刑案找了律師處理,其餘都是自己跑程序,裁判費及現場堪驗跟其他有的沒有的加一加,約50到70萬元」,歷經2年纏訟,法院最後認定違建妨礙住戶安全,並於5月間拆除該處違建,而挨告的10多條罪名也獲判無罪,他表示:「雖然辛苦,但總等到遲來的正義」。
▲法院最後認定違建妨礙住戶安全,並於5月間拆除該處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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