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劉姓男子3年前謊稱單身與不知情女子交往,後來女子查出劉為人夫後要分手,被劉男開車載至摩鐵毆打性侵,還要求10萬元做為「對她好的代價」。(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已婚劉姓男子2017年謊稱自己還是單身與一名不知情女子交往,女子後來驚覺成了小三,決心與劉男分手斷乾淨,劉男心有不甘佯稱要與女子談分手事宜開車載女子至摩鐵,劉竟要求女子簽下50張本票與強索10萬元當分手費作為「對妳好的代價」,還以腳痛踹女子胸口成傷,事後還硬上性侵得逞;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劉男3年8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姓男子於2017年與女子交往,交往之初劉男辯稱自己是單身,騙取女子好感與其交往,同年11月女子發覺劉男已婚身分,驚覺自己成了小三堅持要分手斷乾淨,劉男不滿被女子分手,佯稱討論分手與之前簽下的本票事宜,開車載女子至桃園市某摩鐵談判,途中還在車上打女子耳光,一進摩鐵房間內,喝令女子下跪,劉男怒氣之下還以腳踹女子胸口好幾下。
女子擔心遭到不測未敢反抗,劉男後來索性將女子強拉上床,脫去其衣褲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到醫院驗傷提告。
劉男在地院審理時坦承曾毆打女子耳光、逼迫下跪,並以腳踹其胸口,但矢口否認有強制性交行為,辯稱踢完女子後自己就氣消了,還用毛巾幫女子擦拭傷口處,後來彼此聊天有氣氛就發生了關係,2人是你情我願的。
女子則怒指,她與劉男認識很久,發現劉男已婚身分後要求分手,劉男則要求要給他10萬元,還說簽下本票是作為以前2人在一起,「對妳好的代價」,後來約出來談簽本票一事,一上車就遭劉巴頭與拉扯頭髮,車上擺了1把西瓜刀,到汽車旅館被逼迫下跪、狠踹胸口,最後更被拉到床上壓著性侵,因為當時人很不舒服無力反抗,後來才在同事建議下到醫院驗傷提告。
地院法官查出,劉男事後竟還傳訊息給女子:「皮肉痛,你會痊癒、今天的事我很抱歉」等語,劉男的舉動確已造成女子受創,性交也非出其意願;法官審酌,劉男與女子為前男女朋友,但劉男明知已婚身分、女友已決議分手,仍以暴力強逼對方性交,犯後矢口否認,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3年8月,但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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