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近來開庭,死者家屬希望法院能判處凶嫌死刑。(圖/翻攝自微博/現代快報)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南京市江寧區一名女子因為長期遭丈夫家暴,忍無可忍之下申請離婚法院卻沒有判離,結果又繼續過著被家暴生活,然而第2次提出離婚訴訟後不久就慘遭對方殺害。本案12日開庭,男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故事傷害罪被提起公訴。
《現代快報》報導,41歲魏姓男子2017年與董姓女子結識,雖然在交往期間就曾出現暴力行為,然而2人還是成婚並生下孩子。董女2018年8月曾以家暴為由訴請離婚,但是男方堅決不同意,法院最後沒有判決離婚,結果同年12月再度遭到家暴,與對方正式分居後搬回娘家居住。
魏男2019年4月收到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的家暴告誡書後,不但沒收斂行為,同年6月還為了離婚一事在商場和董女發生衝突,把對方打到腦震盪、鼻骨骨折。董女9月再度提出離婚,法院原本預計9月30日開庭審理,然而魏男卻於26日攜帶2把鐵鎚、折疊刀前往她所住社區進行殺害。
魏男在法庭上辯稱,堅持不肯離婚的理由為,「擔心妻子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女兒會遭到性侵」。公訴人指出,魏男早在案發2個月前就在網路上買好工具,期間也常埋伏在死者家附近,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受害家屬不要求任何賠償,但堅決要求法院判處魏男死刑並且立即執行。
本案目前仍在審理中,消息傳出後引發網友討論,許多網友怒罵,「家暴居然還不能離婚,法律是在保護什麼」、「法院的不作為真讓人寒心」、「離婚冷靜期真的要排除家暴啊」,還有網友表示,「看了以後更不敢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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