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一對夫妻在孟加拉感染新冠肺炎,40多歲的太太僅一採陰就返台,指揮中心公布個案時表示,2人回程都有戴口罩、穿防護衣,因此暫不予開罰,但隔天卻被爆料事實並非如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這對夫婦的爭議點,是一開始說有穿防護衣,但後來被發現沒穿,指揮中心尊重地方政府的調查裁量權。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這對夫妻返國,回到戶籍地台中。台中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湯澡瑛表示,夫妻倆當下非常慌張,可能口誤,此外法令並未規定確診者要全程穿防護衣,因此不予開罰。台中市長盧秀燕雖表示,暫不處罰,但希望中央能訂定嚴格防護裝備標準。
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為確保新冠肺炎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時飛航安全,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風險,指揮中心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規定個案須符合發病日至登機須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採檢陰性,違者將可依同法第69條處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確診個案搭機返臺時,仍建議全程佩戴口罩。入境時檢疫措施比照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地區入境旅客辦理:如有症狀,應於邊境採檢後進行集中檢疫,檢驗結果陰性者,接續完成居家檢疫;無症狀者,入境後應居家檢疫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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