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睡到一半醒來,驚見短褲及內褲遭拉下,立刻報警。(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一名吳姓女大生聽信怪力鬼說,竟設局以第三級毒品FM2「氟硝西泮」,迷昏閨蜜小美(化名),讓沈姓男友性侵蹂躪29分鐘,她則在一旁拍攝。二審法官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沈男8年6月徒刑、吳女3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沈男2019年5月開始,陸續以「Hong Yi Lin」臉書名稱,騙不知情的女友,「妳的男友將遭受生命危險,必須偷拍其他女子洗澡,及由妳在旁使男友與其他女子性交,並將性交過程拍照,方能化解男友厄運。」
因吳女認為「Hong Yi Lin 」曾準確講述關於男友的事,故對其所稱要化解男友厄運之事深信不疑,擔心男友遭遇不測,向男友表示應一起完成這件事,而對方則假裝勉為其難配合。
吳女提議將同年6月初返台的閨蜜小美為加害對象,邀約對方於返台隔天見面敘舊,並在吳的租屋處過夜;她當晚和小美在房間內吃東西喝酒看電視聊天,大約吃喝一半,即假意勸說對方先去洗澡,再透過WiFi連線功能,以手機遙控啟動事先裝設在浴室內的攝影機,竊錄對方洗澡的畫面,以LINE傳給男友。
▼吳女迷昏閨蜜。(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吳女並將FM2藥粉其中1包,摻入小美未喝完的罐裝水果啤酒內,讓洗完澡的小美喝下;其後吳也洗完澡,自稱酒醉疲累先上床睡覺。小美之後與吳躺在同一張床上睡覺。
吳女於隔天凌晨2、3時許,見小美已熟睡,即以LINE通知沈姓男友。沈男隨即於凌晨3時3分許進入房間,並摸對方確認已熟睡,他先和女友發生關係,隨後由女友幫忙戴上保險套,但因過於緊張下體痿靡,而過程中由女友在旁拍攝。
小美睡夢中感受疑有人以手指進入其下體而逐漸清醒,驚見短褲及內褲遭拉下,趕緊拉起穿好。同時間,沈男見狀於凌晨3時32分逃離現場並關上房間。吳女則立刻坐在床鋪旁邊的地板上,上半身趴在床鋪邊緣,假裝睡著。
▼被害人未料到摯友家過夜,卻慘遭設局。(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上前搖醒吳女,並詢問是否發現有人進來過房間,雖得到對方「沒有」的答案,但仍察覺有異報警處理,並至醫院驗傷採證,經採集,在尿液中驗出「氟硝西泮」。台中地院判沈9年8月、吳7年4月徒刑。
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沈男年長吳女16歲,理應較為成熟為人著想,竟利用對方對其全然付出,誘使她因擔憂其生命安危而犯案,未慮及她人生前途將因此斷送,於感情方面自私且殘忍;吳女因對愛情盲目,只因聽信怪力鬼說,然其為大學在學生,自有相當智識程度,所為對摯友造成的傷痛難以抹滅。
兩名被告與小美達成和解,共同賠償110萬元,並已給付完畢,吳女負擔50萬元。小美於調解中表示同意不追究吳的刑事責任,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法官同意減刑,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吳3年8月;另外,不同意對沈減刑,判8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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