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召開記者會說明「香港人道救援方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為彰顯政府「撐香港」具體作為,由總統府、行政院指示陸委會研擬的「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終於在今天完成行政作業程序,並自即日起實施,專案辦公室7月1日營運。其中,符合港澳條例第18條的香港居民,若經許可在台停留、居留者,專案將輔導其在台就學就業,且產生之生活照顧必要費用,將由政府經費挹注。
按照陸委會規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內容,政府為對於進入台灣、有需要協助之港人提供諮詢服務,並協助在港資金及專業人人轉進台灣,另因應「港版國安法」,可能增加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8 條情形的港人,特以行動專案建立專案處理機制,共提出設立專案辦公室、專案諮詢服務、專案協處服務三大具體做法。
▲行動針對便利港人、港資來台,並建立諮詢窗口,另也因應港版國安法通過後,可能增加的港人來台需求提供專案協助。(圖/路透社)
首先,政府將在由陸委會輔導成立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下設主任、副主任各1人,下設「諮詢服務」、「專案管理」及「行政庶務」等 3 個分組。
專案管理組服務上,共包含強化港人來台服務專案、援助關懷專案、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專案三項。其中援助關懷專案,主要就是針對進入台灣之香港居民,符合《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之情形者,政府將審酌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之程度、需給予援助之必要性,並報請行政院以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專案處理。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解釋,對於需援助之香港居民,如經許可在台停留或居留者,將由本專案進一步輔導、協助其在台就學、就業,而前項生活照顧所生之必要費用,由政府經費挹注。
但對於媒體追問,該項專案所產生的費用、預算是否有上限或具體數字,陳明通僅回應,由於是採專案處理,因目前無法得知「會有多少案子」,所以需待港人入境台灣後,才會產生相關經費和必要援助。
至於挹注經費的來源,以及港人若有急迫性,但因疫情目前無法來台,會否另案協處,陳明通說,「既然是由政府挹注,請外界不用擔心,會找到錢出來來處理」,且按照法規,港人是需要入境後,才會適用相關條例。他強調,專案是「援助,不是援救。」
▲中共全國人大18日召開常委會,將審議、制定港版國安法施行內容。(圖/路透社)
強化港人來台服務專案、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專案方面,辦公室將由專責人員負責協助港人在台投資、創業、專才、就業、就學之專案管理,並整合民間力量協助解決問題;投資方面, 針對在港跨國企業(陸資除外)來台,協調由經濟部「投資台灣事務所」,提供專人、專案、客製化服務,協助適用相關優惠。
該「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將設於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7巷,共有兩個諮詢專線:2700-3199(善意久久)、2397-1088。由於該「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已完成行政程序,因此自即日起實施,由台港策進會受理已入港,符合資格的港人,惟專案辦公室於7月1日才正式開設。
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內容,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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