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謝姓女子與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連續竊取劉姓房東屋內所有4款金門高粱酒、集郵冊與外幣等價值十餘萬元卻賤賣4萬8千元花用殆盡。(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謝姓女子與陳姓男子為情侶關係,今年1月間在大溪區租屋居住,因缺錢花用竟覬覦劉姓房東屋內珍藏的金門高粱紀念酒,連續2天竊取其價值16萬餘元金門高粱紀念酒、集郵冊與外幣,以低於市價行情4萬8千元價格賤賣並花用殆盡,劉姓房東發現藏酒不翼而飛查出是謝女等2人所為憤而報警,桃檢19日依竊盜罪嫌將2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43歲的謝姓女子與37歲的陳姓男子在大溪區介壽路向劉姓房東租屋同住,2人因缺錢花用,發現劉姓房東屋內有批珍藏金門高粱紀念酒,價值14萬餘元,遂於今年1月30、31日連續2天潛入屋內分批竊取,並偷走其集郵冊10本、外幣等財物,總價值逾16萬餘元,2人以4萬8千元低價賤賣朋分花用殆盡。
劉姓房東後來發現屋內金門高粱紀念酒、集郵冊與外幣遭竊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查出是房客謝女與陳男所為,依竊盜罪嫌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根據大溪警方提供現場勘驗報告、刑事警察鑑定與現場照片等證據佐證,謝女與陳男偵訊時均坦承竊取金門高粱酒情事,但否認竊取其外幣,檢方偵結依竊盜罪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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