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暫停旅行社出入團業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全球,交通部觀光局宣布,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臺觀光團體入境至7月31日,並視後續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為有效防疫及衡酌疫情發展,交通部觀光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臺觀光團體入境至7月31日,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前揭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辦理。
另參團旅客取消7月31日以後之國外旅遊行程,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以旅客取消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1. 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
2. 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
3. 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之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
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倘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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