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婷婷(化名)泡澡時爸爸好意上前詢問要不要幫忙搓背,怎料過程中卻遭侵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男子阿閔(化名)一日晚上見19歲女兒婷婷(化名)在浴室泡澡,一時興起上前詢問要不要幫忙搓背,隨後就趁婷婷毫無防備之際,將雙手伸向她胸部搓揉,並順勢往下碰觸她下體。事後,阿閔向女兒解釋一切是基於關心,所以要檢查她是不是處女,而法院審理阿閔更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不採信他說詞,審結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下個月就要滿20歲的婷婷,2019年2月18日晚上在家中主臥室泡澡時,遭爸爸詢問是否需要幫忙搓背,當時婷婷不疑有他直接答應,沒想到爸爸過程中竟趁機將雙手從她腋下向前胸搓揉,隨後更順勢向下以手指侵犯她下體。
婷婷當下嚇得不知如何反應,腦中一片空白,難過傳訊向男友哭訴完後便傳訊給爸爸,「我覺得晚上那樣子感覺很不舒服,好像也不是親子之間該有的行為」,沒想到爸爸竟回問,「第一次是什麼時候?」並稱用手指侵入下體是要檢查她是不是處女,隨後又說出,「爸爸特別在乎妳在性這方面的觀念是不是有偏差」等話。
台中地院審理時阿閔否認犯行,但法官勘驗婷婷與爸爸的對話紀錄發現,事發隔日阿閔確實有道歉並說出上述對話,知道女兒仍是處女後還坦言,「我一直覺得妳是很乖的女兒」、「爸爸很開心妳沒有(跟外人發生性關係),妳要好好認真讀書」等話。
法庭上婷婷表示願意原諒父親,不希望爸爸受到司法的處罰,只希望司法可以讓爸爸反省,但法官認為阿閔身為父親,本應盡父責照顧女兒,怎料他卻罔顧倫常對婷婷做出強制性交行為,犯後還不願認錯也不見反省悔過之心,審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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