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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兒童少年保護法生效 林燕祝關切台南市準備好了嗎?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憂心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犯罪不罰,全由地方教育跟社政體系處理,她請市長黃偉哲評估設立中途學校的可行性。(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憂心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犯罪不罰,全由地方教育跟社政體系處理,她請市長黃偉哲評估設立中途學校的可行性。(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新的兒童少年保護法生效了!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憂心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犯罪不罰,全由地方教育跟社政體系處理,缺乏專業人才和人力,原有的教育和社政業務會被拖垮,她更怕若發生嚴重犯行,司法不介入,只單純的以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來因應,無法預防犯罪,請市長黃偉哲評估設立中途學校的可行性!

林燕祝指出,新的兒童少年事件保護法在6月19日生效,恐慌效應也產生!所有事件源於民進黨政府去年刪除舊的兒少法,理由是,未滿14歲的兒童,依刑法規定不罰,但舊少事法對7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觸犯刑罰的行為,交由少年法官依少年保護事件規定處理,所以在國際人權專家建議下修法刪除,之後未滿12歲的兒童,全交由教育跟社政體系處理。

林燕祝表示,兒少法去年就修法,這一年間地方社會、教育和警政單位,可有人才培訓,人力補足了嗎,台南社會局至今還缺3、40名社工,原有業務都難以推動,老師教學平日要應付的狀況也不少,教育和社政體系如何承接原少年法庭的專業任務,怎麼接軌?

林燕祝說,非常認同不讓年紀過小的兒童,太早進入司法程序,以免產生標籤化的影響,因為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預防,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道德品行和社會認知能力,如果只是犯了偷竊等可以教化的罪,真的不應該送到少年法庭。

但林燕祝指出,如果犯了嚴重的犯行,如強姦、殺人,只單純的以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由父母和孩子負連帶損害賠償就了事,這樣的修法又無配套真的足夠嗎?

林燕祝強調,網路、暴力電玩深深影響孩子的行為,坊間又出現讓人憂心的梳子刀,有梳子外型,鋒利程度又如匕首,7到12歲的未成年兒童如果帶進校園,除罪化後怎麼辦?她要求社會局、教育局和警察局,立即整合,進行法治相關教育研習,更期待黃偉哲市長成立中途學校,彌補除罪化後的空窗階段,以免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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