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無法克服雙方差異」爆離婚 夫妻正式簽字時間曝...仍是孩子父母

▲▼張清芳、宋學仁。(圖/上引娛樂、《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張清芳與宋學仁結婚後,受訪時經常放閃,曾稱「嫁得好」,如今卻發出離婚聲明。(圖/上引娛樂、《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灣知名歌手張清芳於2005年,與「台灣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結婚後,淡出演藝圈移居香港,張清芳在婚姻期間也不斷放閃,曾說出「其實我是嫁得好,但不是嫁入豪門,嫁得好是因為整個條件匹配,而不是下嫁或是高攀太勉強」等金句,不料她6月22日透過律師賴芳玉對外發表聲明,指她和丈夫已決定離婚,並將在今年暑假完成法律程序。

▲▼ 張清芳透過律師發表離婚聲明。(圖/律洲聯合法律事務所提供)

▲ 張清芳透過律師發表離婚聲明,稱「無法克服雙方差異性」,但仍是孩子的父母。(圖/律洲聯合法律事務所提供)

聲明稿全文如下:

很遺憾地通知關心我們的朋友這個訊息。

我們因為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決定離婚了。雖然我們努力嘗試過,但仍然無法解決,因此在去年協議離婚,並選擇在今年孩子放暑假期間完成法律程序。以後雖然不是夫妻,但我們依然會是孩子的父母,孩子不會因為我們的離婚而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懇請外界不要臆測我們離婚的理由,這會傷害到我們的孩子。也懇請不要打擾我們的家人和朋友。這雖然不是好的消息,但對我們而言已是最好的決定。

腦公!你不可以賴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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