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8少女捷運站公園運動服外拍 高雄男「OO偷入鏡」裸照逼嘿咻:妳放學後

▲桃園市李姓男子4年前擔任某客運司機時,對當時年僅16歲乾女兒性侵遭收押,交保後居然再度強吻擁抱,地院再依乘機猥褻判處1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被害人驚見拍攝的照片中,竟還有蔡男下體入鏡,大罵「覺得傻眼」、「覺得噁心」、「覺得害怕」。(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以臉書邀約未滿18歲少女進行外拍,過程中露出下體猥褻,導致有8人受害;他甚至和其中一名少女小美(化名)相約性交易,之後再以她的裸照要脅,「至少再O一次,不然我一定上傳網路給大家分享」,霸王硬上弓得逞。法官依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猥褻行為、強制性交等罪判蔡11年徒刑,而他威脅對方的對話也曝光。

判決指出,蔡男2015年夏季前某日,向少女說願提供運動服外拍工作機會,僅需穿著運動服拍照即可賺錢,之後在公園、停車場、捷運內走道和國小等地拍攝,趁對方轉身時,露出勃起的下體,偷偷和對方的臀部一起入鏡。而被害人因背對蔡,而渾然不知。

其中,蔡男還要一名少女幫忙口交,讓他拍攝照片,事後給8人200元至600元不等的酬勞。此外,蔡和小美相約性交易,還拍她的裸照,之後因被封鎖心有不甘,2018年3月竟傳她的裸照恐嚇,「至少再O一次,不然我一定上傳網路給大家分享」、「2小時晚上妳放學後,最後一次」、「這次後絕對不公開上傳…妳考慮」、「還要再O一次…再O一次,那何必封鎖我。」

▼小美被逼用裸照威脅發生關係。(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bay)

▲張姓男子前年在桃園市某飯店擔任廚師,藉故邀約女實習生回家,卻強押上床強制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而小美迫於威脅,只好某天晚間到國小廁所內,遭霸王硬上弓。小美證稱,和蔡應發生3次關係,一次在學校,第二次是約在類似賓館的地方,「而前兩次是約定好的,因為我想要賺錢,所以沒有涉及強迫。但第3次是被告用照片威脅,說要散布出去,我才答應的。」蔡則辯稱,有傳訊息給小美,但後續的性交行為是合意性交易。

全案曝光後,被害人驚見拍攝的照片中,竟還有蔡男下體入鏡,大罵「覺得傻眼」、「覺得噁心」、「覺得害怕」、「覺得他是噁男,覺得他的行為很噁心。」

橋頭地院法官表示,被告明知被害人都未滿18歲,身心發展未臻成熟,卻僅為滿足己身私慾,即以金錢誘惑或隱瞞而違反意願方式,對各被害人猥褻、性交,及拍攝猥褻、性交行為等照片,依強制性交、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猥褻行為、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罪,判1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全案共有8名少女受害。(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bay)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2016年間趁女子酒醉時性侵得逞,女子事後驚覺內褲上有精液怒告陳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被告傳裸照要脅小美的對話:

被告 :至少在(再)O一次
被告 :不然我一定上傳網路給大家分享
被告 :這樣ok嘛!條件如何
小美 :....
小美 :為什麼要這樣?
小美 :我很忙都在讀書
小美 :已經過了前2週我每天都在考試
被告 :2小時晚上妳放學後
被告 :最後一次
小美 :沒辦法
小美 :我回家都在讀書
被告 :這次後絕對不公開上傳
小美 :不要這樣威脅我好嗎
被告 :妳考慮
小美 :我要畢業考了
被告 :(內容遭遮掩無法辨識)
小美 :夠了吧
小美 :就這樣
被告 :不夠
小美 :你也承諾你不po出來
小美 :我也要忙了
被告 :還要在(再)O一次
小美 :你有很多妹子
小美 :之後了
被告 :在(再)O一次
被告 :那何必封鎖我
小美 :我要專心我的課業
小美 :我覺得我被威脅
小美 :我覺得夠了
小美 :我也要忙
小美 :我也不能給你什麼
被告 :一開始我也不削(屑)威脅妳
被告 :是妳讓我不爽
被告 :我提醒妳
被告 :要之後O也行
小美 :不爽什麼
小美 :我跟你講過了
被告 :別失聯
小美 :好那就這樣
小美 :之後再講了
被告 :如果我密妳沒回,妳就出名了
小美 :...
小美 :你何必呢
被告 :妳讓我不爽
小美 :不爽什麼
小美 :我有爽約?
小美 :我有公布你?
小美 :說好不拍照的你不是也拍了
被告 :聊天內容
被告 :去跟我本尊聊
被告 :沒爽約,公布的屁
被告 :妳去跟我本尊聊
被告 :還有
被告 :去跟我本尊聊
小美 :怎樣?
被告 :去跟我本尊聊
被告 :等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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