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佳蓉、賴文萱、嚴云岑/綜合報導
2020年7月新制又來了!自1日開始,共有12項新制即將上路,因疫情影響,使得全台各產業經濟受到重挫,行政院祭出「三倍振興券」措施,每人支付1000元可換3000元的三倍券;此外,還有安心旅遊國旅補助計畫,不分平假日皆能使用,多項補助、規定緊繫民眾荷包,《ETtoday新聞雲》貼心整理出來,帶你一次看懂。
▲振興三倍券將於7月1日起開始預購。(圖/行政院)
財經新制
1.振興三倍券
行政院宣布「三倍振興券」措施,每人支付1000元可換3000元的三倍券,民眾自7月1日起可開始預購,規劃自7月15日起開放使用至12月底。這次振興券將降低領用門檻、提高折扣優惠幅度,讓民眾以1000元去換用3000元酷碰券,至於弱勢族群、中低收入戶等,也規劃另有優惠方案,不排除直接發放振興券,可直接當現金使用。
在四大管道方面,首先「實體振興券」的部分,開放郵局、超商預訂、兌換,以1000元換3000元實體振興券,或比照口罩實名制2.0,在網路預購後再到四大超商領取。其次,是「行動支付」方面,民眾必須先選擇一家銀行上網登錄,累計消費3000元後,政府再退回2000元回饋金,目前擬開放使用至年底。
在「電子票證」部分,民眾以註冊登記的悠遊卡、一卡通進行消費,消費先刷3000元,政府再退回2000元或電子支付點數。最後,「信用卡」方面,民眾可先選擇一家銀行帳戶上網登錄,累計消費3000元後,政府再退回2000元回饋金,目前擬開放使用至年底。
▲安心國旅補助7/1起上路,自由行不分平假日每房補助1000元。(圖/記者賴文萱攝)
交通新制
2.安心旅遊國旅補助計畫
因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交通部推出安心旅遊方案,自7月1日起至10月31日,不分平假日皆能適用,期能擴大國民旅遊市場規模。
補助內容包含「團體旅遊優惠」、「自由行住宿優惠」、「觀光遊樂業入園優惠」、「台灣觀巴優惠」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在地特色觀光活動」。
3.有條件放寬汽車運輸業所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執照持照年齡至68歲
因應大型車職業駕駛面臨人才短缺問題,交通部有條件放寬汽車運輸業所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執照持照年齡至68歲。
適用對象包括貨運三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遊覽車客運業(限駕駛交通車)、市區及一般公路客運業、國道客運業(限駕駛相鄰縣市)。
放寬後原則限制該等駕駛人僅於上午6時至下午6時行駛,並例外開放交通車或港區作業得由業者個別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其他行駛時段。
4.開放各車種越區辦理公路監理業務
目前僅自用小型車可越區辦理監理作業,7月1日起修正擴大包含營業車(包括直轄市轄管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及自用大型車輛等所有車種均可越區辦理請領牌照、檢驗及異動登記等作業,簡化行政作業程序,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5.中華郵政調降保單借款利率2碼(0.5%)
為配合政府紓困政策,保單借款利率全面調降2碼(包含保單借款新貸戶及舊貸戶),期協助民眾度過新冠肺炎疫情衝擊。
6.中華郵政發售「郵政簡易人壽樂活168保險」新商品
為滿足保戶多元投保需求,自109年7月1日起發售郵政簡易人壽樂活168保險。
7.中華郵政發售「郵政簡易人壽郵幸福保險」新商品
為滿足保戶多元投保需求,自109年7月1日起發售郵政簡易人壽郵幸福保險。
食品新制
8.強化「一氧化二氮」管理,改列以食品添加物管控
為與國際規範調和,食藥署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及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訂定一氧化二氮使用的食品範圍、限量、限制及規格標準之規定;自109年7月1日起,一氧化二氮應符合食品添加物管理相關規定,包括應辦理查驗登記、登錄、標示、建立追溯追蹤資料等規範。
▲未來食品過敏資訊也必須完整揭露。(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9.完整揭露食品過敏原,應標示項目擴增至11項
為揭露食品過敏原資訊,食藥署參考國人發生食品過敏之臨床調查資料及國際規範,檢討食品過敏原標示項目,自109年7月1日起,市售包裝食品如含致過敏性內容物,應標示過敏原醒語資訊,包括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或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等。
10.擴增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之食品製造業別
具工廠登記、食品從業人員5人以上且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下同) 3,000萬元之「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及「蛋製品」等3個製造業別,自109年7月1日起,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11.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之食品工廠,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
具工廠登記、食品從業人員5人以上且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之「其他食品製造業」,自109年7月1日起,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
房產新制
12.新實價登錄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
內政部提醒,為了確保對外揭露的價格資訊真實正確,新制施行後,對於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買賣雙方申報時請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另若未一併申報或申報不實,地政機關要求限期申報或改正時,仍請依限辦理,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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