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手機點開手機雲端曝光姦情!人妻意外得知丈夫外遇,結果找小三談判反遭恐嚇,決定提告求償。(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吳姓人夫與宋姓女子搞婚外情,赴摩鐵開房間不忘錄下親密影片,結果吳男小孩玩手機時,不慎點開雲端空間,吳妻當場傻眼,整起姦情才因而曝光。孰料,吳妻找宋女談判時,竟遭嗆「願犯下殺人罪也不願讓妳告通姦」等恐嚇字句,除了提起刑事告訴外,民事分別向丈夫及宋女求償10、40萬元精神賠償金。
判決指出,吳男隱瞞婚外情多時,卻在2017年5月底間因「小孩玩手機」而露餡。同年9月吳妻決定找宋女赴咖啡廳談判,怎料,對方得知她準備提告、索賠後,竟開嗆「願犯下殺人罪也不願讓妳告通姦罪」、「殺了情夫一家再自殺」等語。
隔年2月間,宋女甚至直衝到家門口堵她,不斷打電話要求「出去解決、傳訊息恐嚇「我跟我兩個小孩的命你拿去」、「今天不見,明天見,你要搞大我陪你」,外遇一事已讓吳妻相當心煩,又面對這樣的恐嚇,令她身心俱疲且非常擔心自身安全,決定求償。
對此,宋女坦承確實與吳男發生關係,也有與吳妻談判,不過矢口否認有相姦、恐嚇一事,辯稱吳男當時追求曾傳「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照」給她,才會因而受騙與吳男相戀,另外當時「願犯下殺人罪」言論,純粹是急著向吳妻解釋自己也是受害者,無奈吳妻不願相信,才會脫口而出,絕無恐嚇之意。
不過,法官調閱相關通聯紀錄,吳男與宋女曾提及「現在我更是很清楚你不會為了我放棄你的家庭」、「身分證是要保命的」,確認宋女知道吳男已婚事實,兩人為了躲避相姦罪責欲蓋彌彰,企圖以身分證件搪塞卸責。
刑事部分,去年橋頭地院審酌後,依相姦罪、恐嚇危安罪,判宋女有期徒刑3月、拘役50日,各得易科罰金9萬元、5萬元,至於吳男涉通姦罪等部分,已獲吳妻撤訴。
民事部分,橋頭地院認定吳男、宋女破壞婚姻配偶權應屬有據,宋女恐嚇行為確實讓吳妻的生命、身體安全感覺遭受威脅,因此最終判宋女賠20萬,吳男則要賠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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