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聯結車司機阿偉(化名)明知雙親聲請保護令獲准,去年7月間先是在客廳用客語飆罵髒話,3個月後又在住處揮拳毆打,造成其中一人受傷。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偉無視司法還動手毆打雙親,應予責難,考量到他已經獲得諒解,最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偉曾在家中揚言要毆打父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偉平時與父母住在屏東縣某鄉鎮,因為曾有家暴行為,屏東地院2017年5月19日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命他不得騷擾、脅迫雙親,有效期限為2年,後來在2019年6月28日裁定延長期限至2021年5月18日。
阿偉明知有保護令,2019年7月20日晚間仍在家中客廳以客語飆罵髒話雙親,3個月後又在同一場所揮拳毆打,造成其中一人受傷。兩名老人家不滿無辜挨揍,氣得跑到警局報案,他們表示,事發當天剛好在客廳運動,兒子突然自己走過來,嗆了一句「你看什麼看」,並且揚言要打人,讓他們相當害怕。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偉的行為等同無視司法,不僅漠視保護令還恣意違反,所作所為應予譴責,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也已經取得雙親諒解,離婚且有3名未成年子要養,本身還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最後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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