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名醫被控在擔任某病症學會理事長辦公室內,與女秘書偷情,2度獲得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某病症醫學會70歲江姓理事長,被妻子提告指控,在學會辦公室內與40多歲的女秘書偷情,還疑似讓女方懷孕流產,女秘書坦承稱呼江男「老公」,也會收到江男LINE她「Hold you to sleep」等曖昧文字,但否認性交,「我已婚,另外還有男朋友」,台北地檢署一度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再查,24日因大法官釋憲通姦除罪,再次不起訴。
江妻在2019年提告指控丈夫、江姓名醫在2018年間,曾在學會辦公室和已婚女秘書性交,江妻並拿出翻拍的2人LINE對話紀錄,質疑2人互稱老公、老婆,還曾討論女秘書懷孕、流產的事情,江也多次傳送曖昧文字「Miss you」、「Kiss you」、「Love you」、「Hold you to sleep」給女秘書,互動顯然超過一般男女交往常情。
江姓名醫辯稱,不記得傳送過這些曖昧訊息,女秘書則強調「我已婚,另外還有男朋友」,而且因為月經沒來,覺得可能懷孕了,但又已有一定年紀,所以要請教當醫生的江男。
台北地檢署2019年首度調查後,認為全案即使有證人可證明,2人時常同進同出,也只能說2人交情匪淺,無法證明2人確實發生過性行為,處分不起訴,案經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剛好大法官在2020年5月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宣告通姦除罪,北檢依法再次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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