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提離婚,指控妻子連續4年不開冷氣,但訴訟遭駁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一名教授指控妻子詆毀家人,還不顧他怕熱,連續4年在家中睡覺不開冷氣,又懷疑他與其他女性有曖昧關係,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院查出,該名教授曾與指導的女博士生深夜獨處一室,教授妻所請的徵信社人員更作證,當時在走廊外就聽見交歡的聲音。最後一、二審皆判教授敗訴,仍可上訴。
台大該名教授主張,他與妻子結婚25年,婚後未育有子女,妻子婚後很少做家事,又禁止他與原生家庭往來,還用言辭詆毀他的家人,雙方關係不佳,妻子還不顧自己怕熱,連續4年在家中睡覺不開冷氣,逼他早晚到醫院裡的飲水機裝水。
他指控,妻子要求他交出工作用email密碼,並在半夜叫醒他質問信件內容,嚴重影響他的睡眠品質與身體健康,又時常懷疑他與別人有曖昧關係,曾在2人分居期間與警員、徵信社人員到他的居所要求蒐證調查,事後還提起通姦告訴,但獲得不起訴處分,種種因素讓他決定訴請離婚,同時向妻子討475萬餘元的婚後財產。
但教授妻子表示,他與丈夫1994年在美國結婚,丈夫婚後繼續念書求取博士學位及做博士後研究,10多年來家務、家計都由她負責,「我盡心盡力協助丈夫事業成功,從沒有過怨言」,返台後她又努力適應生活環境、步調,期間承受家裡傳宗接代的壓力,歷經流產、3次人工受孕失敗、3次試管嬰兒失敗,感到相當挫折、痛苦,孰料,丈夫非但沒有給予她體諒跟關懷,反而在2013年1月被發現與指導的女學生發生婚外情,甚至在2014年10月間與女學生到會館發生性行為。
▲徵信社人員指稱,當時在走廊上都聽得到男女做愛的聲音。(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台北地方法院檢視各項事證後認為,教授與女學生深夜共處一室,有不正當交往,判教授敗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考量,徵信社人員在妨害家庭告訴時證稱,當時「在走廊上都可以聽到男女做愛的聲音,還有桌椅聲,我們要盯著門口,深怕他們離開,我回報給公司,公司通知教授妻子到場」,但教授及女學生不讓他們進入房內,另外,女學生的說詞多有避重就輕及多處與客觀事實、社會常情不符之處。
法官認為,儘管事證不足以認定2人有通姦,但三更半夜教授與女學生共處一室,顯然可知兩人互動往來的親密程度,已經逾越一般朋友間的交往互動正常限度,有違夫妻的忠誠義務,教授以「不起訴」為由,作為自己與女學生沒有婚外情的說法,不足以採信。
法官指出,教授妻為了懷孕歷經無數次折磨,發現丈夫婚外情後又努力挽回婚姻,歷經艱辛過程令人動容,反觀教授得知妻子無法生育後,不僅不能體諒妻子,還搞婚外情、離家出走,又不履行同居,夫妻感情崩壞「難辭其咎」,再判教授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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