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勢超時27分罰200萬元 時力:不符比例原則…但「不後悔」

▲▼時代力量因大選造勢超時,遭開罰200萬元。(圖/翻攝時代力量臉書)

▲時代力量因大選造勢超時,遭開罰200萬元。(圖/翻攝時代力量臉書)

記者蔡文鈴/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因2016年初大選造勢活動超時27分鐘,遭中選會認定違規,法院日前判決確定時代力量跟當時的黨主席黃國昌一共遭罰200萬,全案確定。對此,時代力量24日透過臉書表示,雖然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但不後悔。

時代力量表示,對大黨來說,200萬元微不足道,但對第三勢力的小黨而言,這是讓原本捉襟見肘的財政更加負擔。但並不後悔,因為當時有太多話想說,「我們必須告訴支持者,我們做得到,請您給我們一個機會」,雖然無法改變法院的判決,「儘管我們認為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也將嚴重壓縮小黨參政空間。」

時代力量表示,無論是居住正義、礦業法、轉型正義、國家正常化、性別平權及憲政改革等議題,時代力量一直都選擇站在人民的一方,儘管有時並不討喜,「但謝謝你們,一路上跟我們站在一起,會繼續努力爭取大家的支持。」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