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狂劈4男…小王1號坦承:啪超過50次!他再曝「香豔裸泡」約會 老公崩潰

▲▼洗澡,泡湯,泡澡。(示意圖/pakutaso)

▲人妻分別與4名小王過夜、開房間、裸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竟分別跟4名男子交往過夜、上摩鐵、開房間、裸體泡湯,丈夫得知戴綠帽後,一怒之下告上法庭,向妻子求償共3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一審法院判人妻應賠償丈夫共27萬元,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日前法院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人夫主張,2009年與妻子結婚,2018年11月雙方協議離婚。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先與甲男交往、過夜,又在2018年8月、10月分別與乙男、丙男上摩鐵,同年11月再跟丁男入住飯店裸身泡湯,並發生性行為。他得知後,精神遭受到極大的痛苦,決定就「妻子劈4男」的行為,向妻子分別求償200萬、50萬、50萬、50萬的精神撫慰金。

桃園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判人妻應分別賠償7萬、10萬、5萬、5萬給人夫。案經上訴,人妻辯稱,她沒有與甲、乙、丙、丁男發生通姦行為,是丈夫長期外遇,還曾寄送包裹詛咒她,遭她聲請保護令獲准,丈夫又曾為了拒付孩子的撫養費,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製造假債權聲明遭判刑確定,強調是丈夫先藐視婚姻且破壞圓滿安全及幸福。

▲▼示意圖,抓姦,嫖妓,小三,外遇,出軌。(圖/CFP)

▲人妻出軌被抓包,總共要賠丈夫27萬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但高等法院調查發現,人妻曾與甲男出遊,並留有照片作證,姦情曝光後還與人夫簽下和解書,內容指出「後來至少有發生50次性關係,大約到2018年10月為止」、「甲男坦承侵害人夫的配偶權,並願意道歉、賠償」,甲男也證稱,「我不知道人妻已婚,我與人妻是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一個月可能會有一次共同出遊,她住過我家」。

另外,丁男也曾簽下和解契約書,內容指出,「為丁男與人夫配偶於民國107年11月至同年月7日在飯店為侵害人夫配偶權乙事,丁男願向人夫道歉並賠償」,並證稱,人妻向他表示自己是單身,「約會時有進出飯店、同宿、發生性行為,也有一起裸身泡過溫泉」,覺得受騙還要賠償「心裡有點嘔」,但不對人夫懷恨在心,不會說出假供述。法院勘驗各樣事證後,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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