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對2月大的女兒施暴,徒手毆打又毛巾勒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南報導
一對狠父母連續2年虐死2名年紀僅2個月大的兒女,33歲黃姓父親還用衣架毆打,再用毛巾緊緊勒住女嬰頸部,雖然22歲黃妻向警方證稱,自己有出言制止,但孩子仍送醫不治。一審法院判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黃妻7年2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遭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與妻子育有3個小孩,死亡的男、女嬰排行家中老二、老三,平時黃男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負責在外工作賺錢,黃妻則在家中照顧子女、操持家務。
黃男2017年2月2日前3日內某時,明知兒子才2個多月大,身體發展尚未健全,竟趁著妻子不注意的時候,劇烈搖晃、甩動兒子的頭部,或撞擊軟物,使得男嬰受有兩側大腦急性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傷害。黃男同年2月2日下午察覺男嬰狀況不對勁,緊急施以人工呼吸,並將孩子送醫搶救,但男嬰仍因受虐性腦傷倂吸入性肺炎、中樞神經休克、呼吸衰竭等,於3月14日宣告不治。
另外,黃男在小女兒出生後,因為工作狀況不穩定,情緒控管不佳,2018年10月1日至21日間多次以徒手、衣架、鈍器等方式毆打年僅2月大女兒的頭部,甚至還用毛巾扼勒孩子脖子,又用銳器割頸7次,深度約0.2至0.3公分不等。黃姓夫妻見到女兒因腦傷引發腦水腫,食慾下降,竟因為害怕被人發現施暴,就不將孩子送醫,僅幫忙在傷口上擦藥膏,任由女嬰健康狀況持續惡化,直到21日凌晨見情況不對才將人送醫,但重度發育不良的女嬰仍不幸宣告不治。
▲黃姓夫妻育有3名孩子,但其中2名都慘遭虐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針對兒子死因為嬰兒要晃症候群,黃男辯稱,「我只有在兒子送醫前幾天,不小心讓兒子的頭撞到廁所門框的金屬卡榫,此外並沒有對他大力搖晃、甩動」,指稱,「有可能是因為住處到附近公園那邊路上坑坑洞洞,推娃娃車的時候會震動造成的」,僅坦承有出手傷害小女兒。
黃妻則只認丈夫對女兒施暴時在場,她矢口否認有任何遺棄致死的犯行,辯稱,「我有阻止丈夫傷害女兒,且從女兒外觀來看,也看不出女兒有受傷」。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罪判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另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而遺棄致人於死判黃妻有期徒刑7年;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日前法院將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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