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左3)昨天率隊前往中火稽查,明天將做出裁罰金額。(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和台電之間的「中火大戰」正打得火熱,市府29日將公布裁罰金額,不過,市府月前才獲知得到環保署1百萬元獎勵金,理由是空品改善有成,7月10日北上領獎,但同時市府廢除機組許可證的處分又接環保署撤銷,讓中火能重啟燃煤機組,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突顯中央能源政策矛盾。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表示,市府為改善空污,今年1月份廢止中火2號及3號機組許可證,也就是說,這2部機組不得投煤運轉,結果,環保署未報行政院同意即逕行撤銷處分,行政程序不完備,中火重啟2號機組明顯違法,市府多次進入電廠內蒐集證據,將依據空污法63條和56條規定裁罰。
吳志超表示,市府根據環保署裁罰標準,明天將開出確切罰金,金額在800萬元至2000萬元之間,此外,中火不遵行停工命令,公然違法,市府也將依據空污法56條規定,將負責人函送法辦,至於負責人是指台電董事長、總經理或是台中電廠廠長,則由檢方傳喚認定。
就在台中市政府和台電之間的「中火大戰」打得如火如荼之前,環保署5月份公布「108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成果」,台中在直轄市組獲「特優」及100萬元最高獎勵金,並要求市府在5月底前送出100萬元獎勵金的運用計劃,而且7月10日將公開頒獎表揚。
吳志超說,環保署一方面肯定市府治理空污的成效,頒發百萬獎金表揚,一方面又逕行撤銷市府的廢證許可,讓中火得以重啟燃煤,顯示出中央矛盾的能源政策,他也藉此澄清,外界誤解市府這次出手會嚴重抑制經濟發展一說是不實的,中央應思考如何在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
台電表示,台中電廠除了滿足全民用電,也提供台中市工商建設,以及市民生活所需的電力,台中用電需求逐年攀升,2014年用電量257億度,2019年增加到315億度,因此中火2號機必須運轉,此外,2號機加入供電完全合法,希望市府放過電廠員工與市府公務員一馬,讓電廠人員專心運轉,市府公務員專心市政,大家一起為穩定供電與環境保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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