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夏天中午時間騎車出門,許多人在等待紅燈時,會尋找「陰影處」躲避陽光,甚至因此不依規定停在停止線前。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用路人為了躲避太陽,在紅線上或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可以開罰300元至600元,若無特殊情況突然把車停在路中間,依法最重可開罰24000元。
▲機車騎士躲太陽可能吃罰單,危險行為與開罰價格出爐。(圖/記者張一中攝)
網路上經常能看見,機車騎士為躲太陽,突然在路中間煞車、停在路邊紅線擋路,甚至藏在大車旁陰影處的相關消息。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就有網友抱怨,前方機車騎到一半急煞,害他不小心撞上機車車尾,氣得詢問騎士為何要煞車,結果對方就說「前面有太陽」,讓他大罵「怕曬就不要騎車好嗎。」
▲機車騎士為了躲太陽,停在大車陰影處,相當危險。(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用路人為躲避太陽,在紅線上或公車停靠區停車,已經觸犯違規臨時停車,經檢舉可開罰300元至600元,停在黃網線則可以開處600到1200元,越線或壓在斑馬線則可開罰900到1800元,若停在左右轉專用道,出現妨礙後車前行情況,可以開罰600元至1800元。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用路人如果沒有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最高可以開處24000元罰鍰,如果因此造成車禍情況,將面臨肇事責任、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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