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新竹報導
新竹市1名在台積電上班的張姓工程師(50歲),結婚20多年來屢屢對其妻言語恐嚇、肢體暴力等家暴行為,妻子受不了而訴請離婚,新竹地院判准張妻分配剩餘財產4500萬元;怎料張男更早先一步將股票變現,大筆資產轉移國外,張妻憤而提告。新竹地檢署依刑法損害債權罪,將張男起訴。
▲年薪逾400萬的張姓台積電工程師,因長年對妻子家暴遭判離婚,上億資產脫產國外,妻子憤而提告 。(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判決書上指出,張妻在2017年5月間,請張男幫小孩買考試所需的手錶,被張男拒絕,張妻則回:有錢買雙B轎車、帶理專喝咖啡,為何不願買手錶給小孩等語。隔2天於5月17日半夜,張男突然踹進妻房門,用力鎖住妻子喉嚨,並將她壓制在床上,並說他有錢愛怎麼花是他的事,以後不准再這樣說等語,隔日再傳簡訊「你再說像今天的賤話,就是自己想被揍,我一定跟你輸贏揍妳」等語恐嚇。
不僅如此,張男更在2018年4月間,僅因車子沾有鳥屎未清為由,飆罵其妻有數十分鐘,其妻僅因回了1句話,就遭施暴,更在2名年幼子女面前,以鎖喉動作緊掐她脖子,致其妻身體受到傷害,還言語恐嚇更表示要同歸於盡,導致妻子身心恐懼所深受精神上痛苦,張男卻辯稱對其冷言冷語所以才會挨揍。
張妻再也受不了,日前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300萬元賠償,新竹地院判准100萬元;另外她又要求剩餘財產分配4500萬元,法官也全數判准;不料,張男早已先將手邊股票及現金匯往新加坡,包含張男將BMW轎車過戶給他人,另將2筆共200萬元的保單也都解約,意圖損害妻子債權,張妻氣得向新竹地檢署提告,檢方認定犯罪事實,使妻子無法從他的國外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最後認定,判准剩餘財產分配4500萬元,及損害賠償100萬元;但張男將大筆財產轉移國外,都在妻子取得執行名義之前,無法構成毀損債權罪嫌,因此這部分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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