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邱姓婦人2018年1月間透過他人介紹前往游姓婦人家中禪修,沒想到活動結束之後她不僅執意留宿,還傳送「我現在很想殺人」等恐嚇簡訊,甚至開口索討35萬元的和解金,挨告之後才改口聲稱是因為父親生病,心情不好才會這樣說話,事後已經道歉。不過,基隆地院法官並不採信她的說詞,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邱婦從2018年1月6日起前往游婦家進行每週一次的禪修,但活動結束之後她拒絕返回住處,還執意留宿,讓游婦家人覺得很困擾,進而導致被拒絕繼續禪修,她一氣之下竟然在同年7月30日、9月13日透過手機傳送恐嚇簡訊,內容包含「我還沒綁架妳的人……有這樣難?」、「我現在很想殺人!要我找妳開刀嗎?反正我不爽就會拿妳開刀」。
▲邱女透過朋友介紹前往游婦家禪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事情發展至此還未結束,邱婦明知游婦並沒有給她錢的義務,卻在2018年10月16日傳送訊息索討35萬元,「為了保障我往後的生活,也保障我跟妳兩家的和諧,我只有(一個)小小的要求,35萬和解金,一時拿不出沒關係,可以分期,每個月至少1萬5000元,這不過份吧?妳不會嫌貴吧」,甚至強調只要拿到錢就一筆勾銷先前的恩怨,雙方不會再有交集。
游婦受不了長達10個月的騷擾,最後決定報警處理。而邱婦到案後矢口否認有做出任何恐嚇行為,並辯稱之所以會那樣說話,是因為當時父親生病,她沒有工作,心情不好加上原本講話比較心直口快,沒想到引發誤會,「我事後有向游婦道歉,目前也沒有再跟她接觸」、「她沒有欠我錢」。
▲邱女辯稱是因為父親生病,心情不好才會說出不好聽的話。(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與本案無關)
游婦則證稱,她沒有欠邱婦錢,從第一天認識開始,她幾乎包辦了對方的吃喝費用,後來不僅鬧到開口勒索35萬元,還傳簡訊、打電話騷擾,期間也曾跑到家裡來鬧,威脅要綁架家人、殺人,她當然會感到害怕。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雖然邱婦不承認恐嚇,卻沒有否認傳過簡訊等行為,出庭時也親口證實游婦沒有欠她錢,可見上述說詞只是臨訟的卸責之詞,無足採信,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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