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因弊案纏身,遭投保中心提告解任遠雄建設董事,北院6/29判他勝訴、暫保董事職務。(圖,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涉嫌掏空遠雄人壽、土城及新莊土地開發等弊案,案件目前在台北法院審理中,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於2018年提告,要求解任遠雄建設董事長趙文嘉、董事趙藤雄、許自強等人職位,北院於6月29日判投保中心敗訴,趙藤雄暫時保住了董事地位。
趙藤雄弊案纏身,起訴後以5億5千萬元交保,經法院裁定每天到派出所報到,日前趙藤雄以身體不佳為由,希望能以提高保證金、並請家人責付等條件,解除到派出所報到的限制,律師更指趙藤雄身體狀況差「跑不掉了」,前段期間都只在家裡、派出所、醫院三處活動,即使不能解除,也希望可以降低報到的頻率。
檢方認為,依趙藤雄的身家,應以3億元以上的現金為保證金額較為適當,且受責付人也應具保1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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