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業區內不但有珍貴的藻礁,環團另提出其中有保育類珊瑚及白海豚,提告請求撤銷環保署的開發案環評。(圖,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環保署通過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環評案,引起環保團體不滿,分別於2017年9月、2019年6月,向環保署提出開發地內有保育類珊瑚、白海豚棲息等理由,主張此區不適合開發,遭環保署以超過救濟時間等理由駁回,環團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6月29日判環團敗訴。
環保署自1997年起,陸續通過觀塘工業區環評審查,引起環團不滿,向環保署請求撤銷環評、及准許東鼎公司將開發單位轉為中油的決定。
環保署對環評部分,認為已超過法律救濟的期限,駁回環團的請求,並認為只是轉換開發單位,不需再開程序。
環團再提行政訴訟,法院認為,觀塘工業區環評審查,都是在1997至2004年期間作成,環團於2017年、2019年申請重開行政程序,已超過5年救濟期限,而東鼎變更開發單位部分,雖沒超過5年,但環團所提出觀塘工業區內有保育類珊瑚、白海豚等新事實,仍不能因此認定環保署改變開發單位的決定不當,判環團敗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