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刊憲生效 白宮譴責「破壞香港自由與自治」…誓有強力對抗

▲▼香港國安法,港版國安法,港區國安法。(圖/路透)

▲香港2名女性從港區國安法宣傳標語前走過。(圖/路透)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北京通過的港版國安法30日晚間正式由港府刊憲公告,於深夜11時正式於香港生效。美國白宮同日譴責北京當局違反國際承諾,誓言將持續採取「強力行動」打擊任何「破壞香港自由與自治」者。

路透社報導,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尤利奥特(John Ullyot)在聲明中表示,「既然北京將香港視為『一國一制』,美國也將如此」,意指美國國務院停止給予香港特殊貿易待遇,宣布停止輸入受管制物品至香港,與對中國大陸禁令相同。尤利奥特強調,「我們敦促北京立刻改變方向」。

根據香港政府刊憲公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條文內容,明確規定觸犯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最重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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