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蔡姓女子虐死1歲男童,二審判刑10年。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40多歲的蔡姓女子,2016年底受託,照顧同居人年僅1歲4個月大的外孫。當晚外公出門上班,蔡女因不滿男童哭鬧,動手毆打男童頭部,還大力搖晃、猛搖男童的頭,男童頭部瘀血、四肢抽搐,送醫後不治身亡。一審將蔡女判刑1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日仍將蔡女判刑10年,可上訴。
遭虐死的男童在台南出生,因母親生了第二胎在坐月子,所以2016年10月間被送到基隆的外公家中,與外公、蔡女一同居住,沒想到才住不到2個月,就發生慘案。案發於當年12月間某日傍晚,外公在下午出門上班,留下蔡女與男童在家。
晚間6點多,蔡女煮晚餐時,男童開始哭鬧不停,蔡女暴怒,徒手毆打男童頭部,而後再猛搖男童的頭頸,男童頭部瘀血、四肢抽搐。蔡女拿出自己平常吃的肌肉鬆弛劑,餵食男童,但男童狀況沒有改善,蔡女一直到深夜12點多,才將男童送醫。
男童送醫後,醫師發現頭部與右手、右腳大拇指等多處瘀傷,判斷為兒虐案件,經急救後仍因重度腦疝不治。由於男童到院時腦膜已出血,且有腦疝、視綱膜雙側出血,且視網膜出血範圍大,醫師推斷男童生前受到用力搖晃或外力所致。檢方調查後,依照「成年人傷害兒童致死罪」,對蔡女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蔡女有罪,判刑1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蔡女仍否認虐打男童,但高院根據客觀證據,認定蔡女確實動手虐死男童,全案於1日宣判,高院仍將蔡女判刑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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