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防部某單位任職的中校玲玲(化名)控訴,自己2017年間在一餐會上遭長官猥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在在國防部某單位任職的女中校玲玲(化名)控訴,2017年12月12日參加工作餐會時遭吳姓直屬長官猥褻,當時吳男趁聚會快結束、旁邊都無人之際,伸出手從她腰部開始慢慢往下摸,最終甚至探到她內褲裡的股溝處。不過法官認為,因無證據能證明吳男犯行,審結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玲玲主張,她2017年12月12日參加國防部某單位舉辦的工作餐會,被安排坐在吳姓直屬長官旁邊,未料,當晚8點許餐會快結束時,吳男竟趁同桌無人在場之際,伸出右手從她背部中腰處開始往下摸,慢慢探進她內褲股溝處,開始用手抓捏。
玲玲表示,她當下非常緊張,遂趕緊起身離開現場躲入廁所,直到聽到有人陸續離開的聲音,想說可以順勢離去,但因包包還在坐位上,只好硬著頭皮回坐取包,沒想到吳男又再次伸狼爪以相同方式亂摸,直到一旁有人叫喚2人離開他才收手。
▲在國防部某單位任職的中校玲玲(化名)控訴,自己2017年間在一餐會上遭長官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法庭上,玲玲的陳姓同袍出面證稱,事發後玲玲向他提起遭遇性騷擾,長官從背部腰處摸到臀部等事;玲玲表姊也出庭表示,在事發後隔天,有接到玲玲來電泣訴此事,後來她們見面時,玲玲還又重述一遍。
玲玲無奈坦言,早在2017年剛調到該單位就常被吳男針對,不過她總會告訴自己,長官罵她是軍方的男性語言,沒想到性騷事件發生後,辱罵日漸不減反增,甚至還讓她感到抑鬱、須接受諮商(此部分有就醫紀錄得證明),且她明明已經完成戰爭學院的中校,可以升上校了,換單位後還被吳男調去做行政。
吳男出庭時堅決否認有任何強制猥褻行為,並拒絕接受測謊鑑定;吳男辯護人也提出質疑,若玲玲第一次被觸犯感到不舒服,怎麼可能再次返回座位;另對於玲玲拿出的就醫紀錄,他也反駁稱,玲玲是因工作環境高壓才就醫,與性騷擾無關。
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為,因實在沒有實體證據可以證實吳男犯行,審結判吳男無罪,而他拒絕接受測謊鑑定的部分,應屬廣義緘默權的行使,本不能強迫。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吳男2018年7月10日曾在職場上大聲斥責玲玲「X妳媽的GG蛋」,這部分經認定已成立性騷擾,有相關書卷可查,但餐會伸狼爪的肢體性擾事件,國防部保防官表示仍無明確證據得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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