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明收容人如何使用三倍券。(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政府規劃的振興三倍券,1日正式開跑。為了讓監所中的收容人也能使用三倍券,法務部矯正署已經做好規劃,會依照收容人的意願,彙整領用名冊,由機關消費合作社先代墊預購金1000元,並設計出優惠價格的套餐商品,讓收容人自由購買;收容人也可以選擇將三倍券寄回給親友使用。
本於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大法官解釋755號協同意見書提出的概念,「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保障的『棄民』。」法務部在行政院公布振興三倍券後,就著手研議在監所中的收容人該如何使用,並確保收容人的權益。
法務部長蔡清祥當時就指出,「矯正署也有依各種狀況來研擬如何讓他們能順利領取,自己領取、經過他的授權、同意書以後,由機關代為領取、交給家屬領取,我們都有思考各種不同方案,完全遵照收容人的意願。」
因此矯正署規劃研定「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人振興三倍券管理計畫」,針對矯正機關收容人振興三倍券領用之意願調查造冊、款項代墊處理、票券提領作業及消費使用管理等各項程序妥為規劃,並於6月24日提早函知各矯正機關據以辦理。
矯正署在1日公布目前處理的方式,各矯正機關已經在上週開始,針對收容人的意願進行調查,並彙整領用名冊。之後將會依照收容人意願,協助代領三倍券,至於收容人需支付的1000元預購金,將由各機關的消費合作社代墊。而收容人領到三倍券後,各機關也會設計具有優惠價格的套餐式商品,讓收容人購買(菸品不得購買);另外收容人已可以選擇將三倍券寄出,供親友使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