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寺志工對前來擺攤賣蔬果的女子伸狼爪,遭判刑1年4個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楊姓男子於佛寺擔任志工,認識前來佛寺擺攤賣蔬果的女子小花(化名)後,竟大起色心,伸出狼爪襲胸、環抱小花,喊著「妳這邊肉肉的」,嚇得小花趕緊掙脫,騎車離開現場,報警處理。日前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楊男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擔任志工多年,而小花則是去年9月協助父親一同到佛寺旁擺攤賣蔬果;同年的12月11日下午2時許,小花騎車離開攤位前往友人的工寮冰蔬菜,楊男見狀竟騎車一路尾隨,到了工寮後先是伸手環抱小花,摸著小花肚子稱「妳這邊肉肉的」,接著往上摸到胸部再喊出「這邊也肉肉」,此時小花為了想緩頰情況,回稱「我沒錢去抽脂」,沒想到楊男仍不停手,甚至捧住小花的臉「妳很可愛,臉也肉肉」,嚇得小花趕緊掙脫,騎車離開現場。
然而,時隔2小時後,小花因要拿取蔬菜再度騎車前往工寮,而楊男也騎車再度尾隨,小花感覺不對勁,立即打給友人,「保持電話接通但無對話的狀態」走進工寮,而楊男便趁機衝上前,雙手置於小花的脖子、胸部間環抱,直到小花不斷掙脫下,楊男才肯罷手。
對此,楊男坦承犯行,再加上監視器畫面,罪證明確,台南地院考量他犯後認錯深表悔悟,並與小花達成和解並賠償,最終依2次強制猥褻罪,判楊男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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