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鄰居嫌抽水馬達太吵 屏東阿伯機關槍式狂飆55句五字經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屏東62歲的李姓阿伯不滿女鄰居嫌家裡的抽水馬達太吵,竟然跑到對方家門口狂飆髒話,後來檢警依據鄰居錄製的影片證據推算,他光是「X你媽XX」這句五字經,一共就罵了55次,最後被屏東地院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罰1萬3000元,得易服勞役13日,全案仍可上訴。

▲▼買房,中古屋,宿舍,屋齡,老房子,出租,租屋,水費,電費,水表,電表,老公寓。(示意圖/PAKUTASO)

▲女鄰居覺得李姓阿伯家的抽水馬達運作聲很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李姓阿伯與女鄰居長期為了抽水馬達運轉時發出的噪音起爭執,去年12月3日傍晚6時許一氣之下跑到對方家門口大罵,「跟妳講了又不是沒講,又給我關電源是什麼意思?現在是妳家在做政府嗎?」、「X你媽XX,什麼髒東西啊」。

但事情到這裡還沒結束,李姓阿伯與女鄰居的「馬達大戰」連續吵了整整3個月,今年2月19日兩人第四度開戰,他氣到一連飆罵32句五字經,「有道理講出來,私人解決,蘇嘉全來也沒關係,看妳做得起嗎?」、「我每天都會鬧!有種出來跟我說啊!出來啊!X你媽XX,人要講道理」。

後來女鄰居拿著錄影證據前往警局報案,檢警依據影片內容清算,發現李姓阿伯與鄰居的4次爭執中,一共罵出55句五字經,訊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女鄰居因為難忍抽水馬達的噪音而動手關掉,李姓阿伯因此心生不滿,才會公然飆罵大量髒話,考量到他的年紀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1萬3000元,得易服勞役13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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