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眾院議員都提台灣防衛法 外交部:感謝重視台美安全合作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在外交部例行新聞說明會上針對菲律賓以一個中國政策禁台灣旅客入境做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繼美國聯邦參議員霍利提出「台灣防衛法」(Taiwan Defense Act,簡稱TDA)草案後,聯邦眾議員加拉格2日也在眾院推出同版本草案,確保美國政府履行「台灣關係法」(TRA)規定的義務。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外交部感謝美國參、眾兩院國會議員採取各項友我作為,以具體行動展現對台海局勢及台美軍事安全合作的重視。

歐江安指出,該項法案要求美國國防部確保美軍有能力阻止中國侵略台灣,避免中方透過武力奪取台灣的控制權,造成「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這項法案也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定期向美國國會提交報告,以確保美國有能力履行《台灣關係法》所規定的義務。

歐江安說,外交部感謝美國參、眾兩院國會議員採取各項友我作為,以具體行動展現對台海局勢及台美軍事安全合作的重視。外交部將持續關注法案後續審議情形,並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進一步深化台美雙方在各領域的友好夥伴關係。

聯邦眾議員蓋拉格(Mike Gallagher)提出的眾院版「台灣防衛法」與參院版同一版本,他表示,看到中國共產黨終結一國兩制,沒有人能再對中共會和平統一中國抱持幻想。他認為,終結戰略模糊並在台灣海峽畫下清楚紅線的時機早已過去,台灣的自由對美國國家安全利益十分重要,「台灣防衛法」能確保美軍保有阻止中共侵略所需的能力。

該草案目的在維持美軍阻止中國對台灣造成既成事實的能力。「既成事實」的定義是指中國在美軍尚未作出有效反應前,利用軍事力量奪取台灣控制權,同時說服美軍相信採取應對行動將非常困難或付出高成本。

草案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從2021到2026年,每年4月30日前,向國會軍事委員會提交一份國防部提升能力進度報告,說明美軍阻止中國對台灣執行既成事實的能力評估,包括對美國核武力對中國武力犯台威嚇能力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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