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藥劑師因懷疑遭背叛,向女友恐嚇揚言要散佈2人性愛影片,嚇的女子急衝警局報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李姓藥劑師2019年間在住處竊錄下與女友性愛的過程,後來因懷疑對方背著他另尋新歡,一氣之下竟揚言散佈影片,甚至傳送槍枝照片給女方,暗示要她吃子彈。女子受恫嚇後相當驚恐,遂趕緊至警局報案。法院審理完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李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自稱博士畢業、在新北開藥局的李姓藥劑師,2019年1月14日晚間7點多在沒有經過女友的同意下,使用手錶式針孔攝影機竊錄2人的性愛過程,同年2月15日起,李男因認為女友與其他男性交往過於密切,醋意大發下,竟傳送先前竊錄的性愛片給女方,並寫下「我本來想放下了是你逼我的」、「愛之深恨之深」、「男人最痛恨的就是背叛」等字句,揚言要將影像散佈出去。
當時,李男還特別向女友強調自己有2隻手槍,以隱喻方式問她要吃花生(子彈)還是芭樂(手榴彈),又或者將女友的自拍照加工後,傳訊再嗆聲「我等你很久了」、「我有錢,可發」等話。
受害女子看到這些內容後,驚恐回覆「你要殺我,對吧」,心生恐懼下趕緊至家中附近警局報案,後來警方也真的在李男家搜出具有殺傷力的空氣槍及相關性愛影片。
法庭上李男否認犯行,他辯稱自己過去有提過要買攝影器材來拍攝,女方應該知情,且他們交往期間,每次性行為後他都會給女友錢,用意是希望2人得以重修舊好。但針對此說詞,受害女子均否認,她表示完全不知情與男友發生關係時有遭竊錄,更沒有對價性交一事。
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女子得知遭錄性愛片的第一時間,立即以「我永遠恨你」、「你偷拍我」、「你根本不愛我」等文字回覆李男,可見她真的不知情。法官認為,李男面對感情問題本應理性處理,但他卻做出這些脫序行為,甚至恐嚇女友,行為實在不可取,審結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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