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到美容工作室做臉,結束後蜂窩性組織炎,氣得對美容師提告。(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陳韻如/屏東報導
屏東蕭姓女子到林姓女子所經營的美容工作室挽臉、清理青春痘,但因對方沒有做好清潔,蕭女返家後臉部腫脹疼痛,就醫後診斷出蜂窩性組織炎,讓她氣得對林女提告。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判林女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蕭女2019年7月間到林女的工作室挽臉、擠青春痘,而在擠痘挽臉後就有流膿發炎的現象,且持續2天都還疼痛不已,於是到醫院檢查,醫師診斷出蜂窩性組織炎,因此氣得對林女提告。
林女到庭時辯稱,她當時只有用一條線對蕭女挽臉、擠痘痘,並用清水幫他洗臉,再用生理食鹽水擦拭,且整個過程都有確實洗淨雙手,擠痘後也有用化妝棉擦拭痘痘膿液,並沒有疏於注意清潔,否認蕭女的蜂窩性組織炎是她所造成。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從事臉部保養等美容工作,也有丙級美容技術士證照,應具備相當的專業知識,也明確知道事前消毒的重要,卻沒有用又能消毒殺菌的物品為她所使用的工具或是蕭女臉部做清潔消毒,而至於化妝水(含有少量酒精),也是挽臉之後才使用。
此外,法官還發現,當蕭女跟林女反應臉部問題時,林女還主動提供青草茶,意圖讓蕭女降火氣而消炎,顯見她也認為蕭女的蜂窩性組織炎與自己有關,法官因此認定林女過失傷害,將她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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