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性侵女友親妹妹!男子被判刑4年…上訴理由讓人氣炸

▲桃園市黃姓男子去年8月與女友分手,隔月相約摩鐵談復合卻趁機性侵3次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男子酒店性侵女友親妹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大陸廣東珠海的童姓男子早前以暴力威脅,強迫女友的親妹妹小雪(化名)和他發生性關係,造成小雪身上多處受傷,他也因此被判了4年有期徒刑。沒想到,他感到不服,提出上訴,理由竟是「女友把他的精液塗在妹妹內褲上」,卸責的言論讓人氣炸。

綜合陸媒報導,童男2019年1月4日入住南京市鼓樓區某家酒店內,當時他以暴力脅迫,強行要求小雪與他發生性關係,導致小雪頸部、腹部、手臂都出現傷口。小雪遭受侮辱,隔天立刻打電話報警,將所受的對待如實告知警方。

檢警接獲報案,將童男繩之以法,依照強姦罪起訴,法官也判處童男要服4年的有期徒刑。沒想到,童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堅持自己沒有與小雪發生關係,小雪的內褲上之所以會有他的精液,可能是女友從廣東帶到南京,再塗在小雪內褲上的,法院不應以此定罪。

▼男子酒店內性侵女友妹妹,竟稱「精液是女友抹上去的」。(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桃園市劉姓男子3年前謊稱單身與不知情女子交往,後來女子查出劉為人夫後要分手,被劉男開車載至摩鐵毆打性侵,還要求10萬元做為「對她好的代價」。(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對此,法官則認為,根據小雪的陳述,童男強行將小雪的衣服脫光,還不斷賞耳光,接著強行發生性關係,醫院病歷也能證明,小雪的處女膜才剛破裂,身上還有多處瘀傷。

法官指出,依據監視器畫面來看,童男與小雪走出酒店房門,童男不斷上前糾纏,小雪十分抗拒接觸,還保持一定距離,足以證明童男違背婦女意志,用暴力手段強迫小雪就範,行為構成強姦罪,上訴理由、辯護意見都不能成立,因此不予採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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