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以下體磨蹭女店員背部,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吳姓男子跑到超商,趁著女店員在整理商品時,脫下褲子以下體磨蹭女店員背部,事後還面帶微笑,讓女店員深感噁心,嚇得趕緊躲開並報警,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即罰9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說,吳姓男子於2020年2月10日早上,進入屏東縣一家超商內,趁女店員員蹲下整理貨架上商品時,竟走到女店員背後,拉下褲頭,以下體磨蹭她的背部,她察覺有異,再轉頭看見吳男面帶微笑,深感噁心,趕緊報警,並更換遭他磨蹭過的制服背心。
法官審理,吳男雖表示悔改,願意與被害人和解,惟被害人認吳男行為惡劣不願和解,法官認為吳男對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缺乏尊重,導致被害人心理蒙上遭性騷擾陰影,依性騷擾防治法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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