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林姓男子今年4、5月間三度潛入民宅或工廠竊取上百萬元財物,落網後遭地院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今年3月才結束保護管束,竟在4、5月間連續潛入民宅或工廠竊取台幣、美金、人民幣等總值逾百萬元財物,桃園警方根據被害人提供線索將林男拘捕到案,桃檢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桃園地院認為,林男有多次竊盜前科,目前還在假釋期間,卻不思努力工作改過,審結依加重竊盜罪判處1年2月,竊盜所得均沒收,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有多次前科林姓男子因連續竊盜案遭判刑確定,去年7月間經縮短刑期假釋出獄,目前仍在假釋期間,今年3月間才結束保護管束,竟於今年4月26日晚間潛入龜山區某工廠內,從窗戶潛入楊姓被害人工廠兼住家內,竊取現金7萬餘元、紀念金飾3枚等財物後逃逸;今年5月2日晚間,潛入黃姓被害人工廠兼住家,破壞門窗潛入屋內搜刮,但未竊得財物後逃逸。
林男在同日晚間7時許,因行竊空手而回,潛入劉姓被害人住家,共竊取現金90萬元、美金1萬餘元、人民幣1萬5千元、歐元500元、黃金項鍊7條、鑽石項鍊1條、鑽石戒指3枚、金元寶5顆、金飾10件、白金項鍊玉佩2 條等價值逾百萬元財物,得手後騎車逃逸,案經龜山警分局循線查獲林男到案,桃檢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
林男在桃園地院偵訊時坦承犯行,並歸還部分犯罪所得,法官審酌林男不思以己力賺取財物,任意以侵入住宅、破壞門窗與攜帶兇器方式竊取被害人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審結依加重竊盜罪判處林男1年2月有期徒刑,沒收其犯罪所得,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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