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媽殺死1歲女兒。(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廣州市一位25歲年輕媽媽和1歲的女兒在房內休息期間,因女兒哭鬧,竟發瘋將孩子捂死,隨後還製造玩水自溺的假像。鑑定顯示,她作案時無精神疾病症狀表現。近日,廣東高院作出終審裁定,她獲刑12年。悲劇的背後,是她與丈夫和公公婆婆長期積累的家庭矛盾。
據《信息時報》報導,據廣州中院一審查明,2018年11月19日16時許,她和女兒在房內休息期間,因女兒哭鬧,遂使用枕頭、手捂住孩子頭部等方式,致女兒死亡。隨後,她將女兒抱到廁所內,將她頭部倒插入裝滿水的桶內,身體掛置在水桶外沿,製造女兒玩水自溺的假像。
她事後冷血表示,「因為我平時聽過很多小孩溺水身亡的事情,我就想把小孩放進水桶製造小孩子自己溺水身亡的假像。」據同監獄的一位吳姓女子透露,「李女剛進來的時候,我們問她犯了什麼罪,她很高興地說她把她女兒殺死了,說她女兒不給她抱,所以她不喜歡她女兒,便殺死了她。」
據悉,李女生於1993年,母親稱,她國中畢業後就輟學外出工作,2013年因為感情受挫,突然回家了,經常沉默不語,不理睬別人,精神變得不好,脾氣越來越暴躁。她還曾到派出所報案,稱被父親性侵。但事後調查證明根本不是事實,派出所只得通知家人把她帶回去。
2016年,經人介紹,李女與黃姓丈夫結婚,次年生下女兒,2018年又生了個兒子。起初夫妻感情還好,之後卻變了樣。「鬧矛盾都是因為妻子懶,叫她做家務也不做,就會玩。」黃男稱,李女總是說他沒錢,說要離婚,還說要把兒子賣掉之類的。之後夫妻矛盾激化,感情越來越差,長期分居。
▲1歲女嬰倒插蔥慘死水桶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我認為她的人品不好,在家裡一點家務都不幹,又不會帶孩子。」公公這樣評價李女。對此,李女的父親稱,剛結婚時,女兒夫妻感情還好,公婆對女兒也好,但後來公婆卻反映她不照顧孩子,不做家務,慢慢就產生矛盾了。
「我覺得主要是家庭問題我才殺了我的女兒。」李女則稱,自己「很不幸」,不想女兒走自己的路,「我婆婆老罵我,要我什麼都聽她的,我做不到,就經常和她吵架。」她說,因為孩子,公公婆婆有意見,她還經常跟丈夫吵架。
「反正,我這輩子,不好過,就要弄亂,你的生活,不會,讓你好過的」、「就是,要你們沒命,包括你媽,沒命了,我就會高興」、「我要把孩子賣了,不想跟你過生活」……,在夫妻二人的聊天記錄中,警員找到了這些對話。
警方調查顯示,2016年4月李女曾因精神問題被送院治療,沒多久就出院了,父母也感覺她的精神基本恢復正常了。廣州某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記錄顯示,她在產子的月子期間與丈夫家多次爆發衝突,又與原生家庭關係疏遠。
「社工分析李女躁鬱傾向較明顯,勸說其家人及時送其住院接受專業正規治療,但其家庭成員長期回避社工。」之後社工對該個案結案,並希望有關部門加強對李女的關注,以防對社區發生不良影響。
在李女的父親看來,「矛盾產生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她的精神病。」慘劇發生後,家屬對李女表示諒解。他稱,女兒婚前曾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婚後患有產後抑鬱症,希望能從輕判決。
廣東高院認為,李女作案時無精神疾病症狀表現,作案後無絲毫搶救之舉,反而製造溺亡假像企圖掩飾罪行,之後認罪悔罪態度較差。最終,廣東高院作出判決,李女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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