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趙姓、呂姓等2名工人去年9月在桃園區某工地施工,休息時抽菸卻未將菸蒂確實熄滅,導致引發火警。(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趙姓、呂姓工人去年9月在桃園區某處工地6樓施工,休息時2人都有抽菸,但菸蒂卻亂彈至隔鄰屋頂處,未料卻引發火警造成屋頂木板與樓梯燒毀,消防局在火場發現2枚菸蒂,懷疑是未熄滅引發火警,但2人均否認亂丟,辯稱都放在室內水罐裡;但火場遺留菸蒂經比對DNA後與趙姓工人DNA相符,桃檢6日將趙男依公共危險罪嫌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46歲的趙姓男子、42歲呂姓男子去年9月16日在桃園區某處樓房6樓施工,接近中午時,趙與呂2人在陽台抽菸,將未完全熄滅菸蒂隨手談在隔鄰民宅屋頂,未料菸蒂蓄熱後卻引燃屋頂木板進而引發大火,燒毀木板與樓梯間雜物,桃園市消防局據報灌救迅速撲滅火勢,造成約2平方公尺面積物品焚毀。
桃園市消防局鑑識人員發現,火場遺留2個菸蒂,研判有因未完全熄滅導致引發火警可能性很大,因此將菸蒂送往刑事局鑑定,並採集趙、呂2工人唾液DNA進行比對,鑑定報告結果出爐後,菸蒂DNA與趙男相符,另與呂男則不符合,呂男獲不起訴處分。
趙男在桃檢複訊時坦承曾在陽台抽菸,抽完後菸蒂就隨手丟在陽台,並不清楚隔鄰民宅起火原因,但鑑識報告出爐後與其DNA相符,桃檢認定是趙亂丟菸蒂導致火警,桃檢將趙男依公共危險罪嫌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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