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級甜美主播提前離職 遭電視台求償5倍薪違約金...她庭上出招了

2020年07月7日 13:46

▲▼民視前主播陳尹柔。(圖/翻攝陳尹柔臉書)

▲擁有F奶傲人身材的民視前主播陳尹柔,因提前離職,遭電視台求償違約金,目前任職人力銀行公關(圖/翻攝陳尹柔臉書)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臉蛋甜美、擁有F罩杯傲人身材的民視前主播陳尹柔,於2016年間當記者短短2個月就被提拔至主播台,卻因不適應工作環境、不願簽「新聞從業人員競商條款」,被拔掉主播,幾個月後離職。民視認為,陳尹柔違反雙方《最低服務年限契約》,提告求償5倍薪水違約金21萬5千元;民視一審敗訴上訴,北院7月7日開庭,民視快新聞中心副理、新聞部導播證稱,陳女確實有受主播培訓。

在民視有23年資歷的李姓副理表示,副總會挑選特別有潛力的記者,接受主播培訓,她當時雖擔任主管、未親自授課,但因陳女表現優秀,對她印象很深,而每次主播培訓試鏡,都需要特別調度工作人員來支援,且陳女接受的是「台語主播培訓」,剛開始上播時,還須有台語老師從旁監督。

簡姓導播表示,他協助培訓的主播有2、30位,陳女於2016年5月間剛開始受訓時,能力還不足勝任台語主播一職,他在過程中指導陳女看鏡頭的眼神、肢體語言、語調等,印象中培訓陳女約1個月、至少上了10堂課,時間大都在上班日的晚間7點半到8點半。

陳尹柔表示,她自2016年5月中受訓到7月初上播,實際只接受4、5次訓練,且當時一起受訓的李姓記者,沒有簽約一樣上去播報,之後也離職了,而受訓的7點半到8點半時段,已是記者的下班時間,另外,她也曾利用休假到公司接受培訓,想請法院調查民視裡面,有多少主播沒簽約(最低服務年限)也一樣上去播的,她也能提供名單。

陳女庭外接受訪問,表示目前任職於人力銀行公關,當時因不適應民視的工作環境,又不願配合公司多簽一條約,才會選擇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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