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副機師完訓後向飛行教練敬酒遭公司開除,怒提訴訟確認雇傭關係勝訴,華航提再審遭駁回。(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戴若涵/綜合報導
華航黃姓副機師2016年4月間在與美國飛行教育訓練教練餐敘時,喝了一杯雞尾酒,結果遭華航以違反訓練協議為由開除,他不滿決定提告,歷經法院多次審理,法官皆判華航應從2016年5月起計算至復職日,按月給付3萬6千元給黃男,日前華航提出的再審之訴遭駁回。
黃男主張,他2014年10月間與華航簽立訓練協議,由華航出資讓他到國外接受飛行訓練,經考核合格後,黃男2016年4月18日與華航簽下契約,以每月3萬6千元的薪資擔任試用副機師一職,孰料,卻接到華航通知「終止聘僱契約」。
原來黃男在與美國飛行教練餐敘時,為了感謝教練,敬了對方一杯雞尾酒,華航因此以違反訓練協議書中的禁止飲酒規定的理由,將他開除,讓黃男氣炸,認為華航違反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提出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華航則指出,黃男從簽訂聘僱契約開始,到通過訓練考驗發布副機師生效日止都是試用期間,且他2015年12月份聖誕假期在宿舍內飲酒、喧嘩,2016年4月8日餐敘時又飲用雞尾酒1杯違反規定,終止僱傭關係沒有權利濫用的情形。
歷審皆認為,黃男向教練敬酒時,已經取得結業證書,不算是訓練期間,判黃男與華航的雇傭關係存在,華航應從2016年5月起至復職日止,按月給付3萬6千元薪資給黃男。華航不服判決結果,提出再審之訴,但遭到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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