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冠疫苗二期臨床「收案3千人」 專家急喊「太多了」:恐延遲開發進程

▲▼國家衛生研究院新冠疫苗研發及緊急使用授權研習會,何美鄉,蘇益仁。(圖/記者洪巧藍攝)

▲國家衛生研究院新冠疫苗研發及緊急使用授權研習會,蘇益仁。(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國際蔓延,疫苗被認為是控制疫情的希望,各國加速開發,國內業者也投入戰局。專家認為,疫苗研發必須加速緊急使用,然而國內要求第二期臨床試驗收案需達3000人,恐怕使收案速度延遲數月,目前國際、中國大陸、日本二期要求收案約600人,WHO也建議1500人至2000人,國內應該減少收案數,至少以1500人為目標,加速疫苗開發。

國家衛生研究院今(7)日舉辦新冠疫苗研發及緊急使用授權研習會,會議召集人、前疾管局長蘇益仁受訪表示,目前估計冬季疫情又會回來,所有歐美國家都在緊急製造疫苗,希望今年10月就有疫苗可以用。台灣至少要在12月、1月把疫苗生產出來,否則國際都在打疫苗,台灣卻沒有,屆時防疫會受到很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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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益仁指出,現在遭遇的問題是,台灣疫苗廠8、9月才開始進行臨床試驗,11、12月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然而依照台灣食藥署規定,2期臨床試驗要收案3000人,人數「太多了」。

蘇益仁分析,目前各國臨床試驗二期收案,中國500~600人,日本600人,國際WHO建議1500~2000人,還沒看過3000人的。如果兩、三家疫苗廠同時進行開發,就必須要收案9000人「這會非常困難」,臨床試驗甚至會延至明年2~3月。他建議,希望政府法規單位輔導,減少收案人數讓台灣疫苗廠可以加速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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