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許2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趁擔任保全時拿走住戶委託代為保管的網購費用4630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基隆報導
陳姓男子與許姓男子為高中同學兼好麻吉,2人因缺錢花用,遂一起向一保全公司應徵工作,沒想到才上工,他們就心生貪念,互相合作偷拿走了大樓住戶委託代為付款的網購費用4630元。基隆地院審結依法判陳男5月、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許男均有擔任過社區保全的經歷,目前一起在基隆租屋,2019年2月間2人因缺錢花用,一起向某保全公司應徵夜班正職的職缺。同月19日,許男在報到且見習完後隔天正式上工,未料才到班第一天,他就以身體不適為藉口,電話告知長官自己無法上班,並推薦同樣有應徵的好友陳男代班。
當晚7點,陳男在公司伍姓協理的指導及監管下與日班的林姓保全交接,當場拿到了大樓內2住戶委託、要代為付款的網購費用總計4630元。伍見陳男相當熟悉保全工作,11點多放心離開社區。
沒想到21日凌晨,許男在得知陳男替社區住戶保管代收款4千多元後,竟立馬搭計程車前往該社區,與陳男一同進入警衛室,將這筆現金占為己有,隨後2人馬上逃離現場將現金花用一空。早班保全來社區交班時不見陳男身影,察覺有異,經確認發現住戶代收款不見,趕緊通報長官,全案因此曝光。
許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但法院審理時他改口,否認偷錢;法庭上陳男則證稱,許男案發當日根本就沒有生病,僅是懶洋洋、不想上班,就叫他代班,後續還描述了與許拿到4630元後一起花光的經過。法官認為陳男所述與證據相符,審結判定2人都有罪,依業務侵占罪處陳男5月、許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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