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有線電視(圖/翻攝官方FB)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彰化三大有線電視大股東謝新隆、謝佩穎因二等親為選任公職人員,涉違反媒體黨政軍投資條款達10年,NCC8日決議裁罰三大160萬元,是國內首例因二等親為選任公職人員違反黨政軍條款。
現任立委謝衣鳳是在今年1月11日當選立法委員選舉彰化縣第3選舉區立委,其母親鄭汝芬為前任立法委員、爺爺為已故彰化縣前立委謝言信,弟弟謝典林是現任彰化縣議會議長。NCC表示,今年1月有民眾檢舉三大有線電視當時的董事長謝新隆、董事謝佩穎是謝衣鳳的父親、妹妹,涉違反有線電視法黨政軍不得投資、經營媒體相關規定。
▲彰化三大有線電視(翻攝/GoogleMap)
NCC發言人蕭祈宏表示,委員會8日針對三大公司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2項規定的調查報告,決議裁處新臺幣160萬元。
NCC指出,謝新隆、謝佩穎於99年1月25日至109年4月7日期間,長達10年合計持有三大公司已發行總股數約達25.89%,這段期間內其2人與3位選任公職人員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2項針對選任公職人員之配偶、二親等血親投資同一系統經營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計不得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之規定。
三大有線電視涉違法時間長達近10年之久,NCC表示,衡酌其違法情節與行為可受責難程度,依法予以核處新臺幣160萬元。
三大公司於今年4月已依NCC要求改正,目前妹妹謝佩穎持股已全部出清,父親謝新隆持股本來就不多,2人目前合計持股0.63%,已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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